1、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學生工作的方針、政策、指示,學院黨政對學生工作的部署和決定,制定學生工作要點并負責組織實施;
2、負責制定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計劃,開展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;指導、督促、檢查、協調各學院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;
3、負責輔導員隊伍的建設、管理和考核;
4、負責《學生手冊》的制訂和完善;
5、負責新生入學登記、注冊工作;新生入學教育;負責學生的軍訓工作以及學生國防教育工作;
6、負責學生檔案管理;學籍異動手續辦理;
7、負責建立和管理經濟困難學生檔案;做好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工作,不斷完善助學體系;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和管理全校勤工助學活動;負責生源地貸款的審核和管理工作,不斷完善學校“綠色通道”體系;
8、負責學生綜合測評,不斷完善學生素質綜合測評體系;評審和管理各類獎學金;評比表彰優秀學生個人和集體,完善優秀學生獎勵體系;
9、負責違法違紀學生的處分工作;
10、負責畢業生電子注冊工作;畢業證辦理;檔案派遣;畢業生教育和畢業生鑒定;
11、負責大型文藝活動,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大型體育活動工作;
12、完成學校黨政和上級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