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自《學生手冊》中《安徽工業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辦法》第七十條
(一)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統一安排、組織的一切活動。學生上課、實習、勞動、軍訓等都應實行考勤。因故不能參加者,必須請假。凡未經請假或超過假期者,一律以曠課論處;
(二)寒暑假結束,學生應按規定的時間返校,并到所在二級學院辦理報到、注冊手續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報到或參加學習時,須提交必要的證明辦理請假手續。請假未準或無故不按時報到、注冊者,以曠課論處;
(三)學生因病或其他原因,不能參加校內外學習活動時,須持有關證明辦理請假手續。請假三天以內的,本人提出申請,由輔導員批準;三天以上、一周以內的,由二級學院書記批準;一周以上的,經主管院領導批準后,報學生處備案;
(四)請假期滿必須及時到二級學院辦公室銷假;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銷假者,應提交必要證明到二級學院辦公室辦理續假手續。逾期不續假、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的按曠課處理;
(五)對于學校按教學計劃規定的集體勞動、實習、軍訓等,學生無故不參加者,每一天曠課按六學時計;
(六)對曠課的學生,根據曠課時間多少,情節輕重及檢查態度,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。
補充:不超過7天的請假,一般直接在今日校園(輔導貓)上發起申請,線上辦理,如有特殊情況由輔導員直接通知是否改為線下請假)7天以上的請假一律線下方式申請。